荣县人民政府类别: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2023-04-27 16:54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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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贡市农业农村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2023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农函〔2023〕25号)及《荣县农业农村局、荣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荣县2023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荣农发〔2023〕24号)文件精神,荣县农业农村局对相关乡镇审核上报2023年一季度规模养殖场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养殖场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抽查,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向上申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予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13-6262124)。
特此公示!
附件:荣县2023年一季度规模养殖场新增能繁母猪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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