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佳和鸿运种畜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靖州县佳和鸿运种畜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靖州县佳和鸿运种畜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取水工程位于靖州县渠阳镇尧管村。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同意项目设计最大取水流量0.0083m³,年取水量4.9万m³源选取符合我县水资源配置和管理要求,取水方案基本可行,能够满足本工程取水的水质要求。
二、根据《靖州县佳和鸿运种畜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本项目不设入河排污口,厂内的生产、生活废水经过猪粪尿经干湿分离后,猪尿液和冲洗废水经管网统一汇入集水池,与生活污水一道经水力筛格栅后进入废水沼气工程,经处理后的沼液全部用于场区及周边果园林地浇灌施肥,不外排放。
三、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四、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五、鉴于本项目已建成投产,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资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六、你公司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供水管网系统管理水平,减少水管网漏失率;应做好取水水源水质、水量、水位动态监测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七、本工程的取水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八、靖州县水利局负责你单位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积极配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及时报送我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