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确保脱贫和防贫监测人口实现持续稳定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特色产业发展纳入全县乡村振兴当中,以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稳定增加脱贫和防贫监测人口收入为核心,按照“林果+”(特色种养、设施农业、旅游、电商)产业发展模式,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强化举措,由村带户,重点为防贫监测户谋划到户产业项目,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脱贫和防贫监测户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二、扶持对象

1.风险未消除的防贫监测户;

2.入股到期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

3.扶持对象需有劳动能力,能够参与生产、管理、经营各环节。

三、资金来源及扶持标准

1.对风险未消除的防贫监测户有意愿有能力发展产业的,从衔接资金中安排扶持资金,按不超过 10000 元/户标准给予扶持。

2.对入股到期有意愿有能力发展产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利用入股本金给予扶持,扶持标准不高于入股本金。

四、实施方式

按照政策巩固渐退期要求,养殖业、种植业、林果业、电商业可分年度(1-3年)实施,切实科学合理制定每年度实施内容。

(一)发展养殖业

鼓励享受政策户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地、荒废宅基地,改建圈舍,养殖猪、羊、牛、鸡、蜜蜂等。

(二)发展种植业

鼓励享受政策户种植设施蔬菜、露天蔬菜、食用菌等农作物。鼓励享受政策户积极发展谷子、大豆、高粱等杂粮作物。

(三)发展林果业

鼓励享受政策户新栽果树或者新品种嫁接,对老果树进行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修剪、水保工程、树下自然生草等管理技术。

(四)购买农机具

根据享受政策户农业生产需求,购置农机具、农用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

(五)发展乡村旅游业

鼓励享受政策户利用原有房屋装修改造特色民宿或改造装修、翻建旅游农家院,发展乡村旅游接待。

(六)发展电商业

鼓励享受政策户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办店铺。

五、扶持标准及要求

(一)补贴标准

1.养殖业

(1)畜禽补贴标准: 后备母猪每头补贴1500元,育肥仔猪每头补贴800元,羔羊每只补贴1000元、繁殖母牛每头补贴10000元、仔牛每头补贴7000元,鸡、鸭、鹅每只补贴10元,蜜蜂每箱补贴1000元(满箱)。

(2)圈舍补贴标准:新建圈舍按照300元/平方米补贴,改造圈舍按照150元/平方米补贴,粪便沉淀池按照300元/立方米补贴,补助面积不包含运动场面积。

(3)实施要求:畜禽补贴的前提是必须有圈舍,圈舍补贴的前提是必须养殖畜禽。圈舍补贴不与草原生态保护等其他补贴政策重复享受。鼓励多户联建共养,共同参与管理,严禁寄养,代养、入股等不参与生产管理的形式。

2.种植业

(1)蔬菜、食用菌种植:发展露天蔬菜1亩以上且以销售为主的,每亩补贴1000元;自建大棚或租用大棚自主经营发展设施蔬菜0.5亩(1个棚)以上,每亩补贴3000元;自建大棚或租用大棚自主经营发展食用菌5000棒(袋)以上,每棒(袋)补贴0.5元。

(2)杂粮种植:发展杂粮作物且以销售为主的,每亩补助种子、肥药、人工等500元。

(3)中药材种植:利用闲散耕地和树下(间)耕地种植多年生中药材,①玉珠、黄精耕地中药材亩密度达到6000株以上,每亩补贴种苗(根、茎)、肥药、人工、机械等3500元;林下(间)亩密度达到4000株以上,每亩补贴种苗(根、茎)、肥药、人工、机械等2600元。②苍术耕地中药材亩密度达到6000株以上,每亩补贴种苗(根、茎)、肥药、人工、机械等3000元;林下(间)亩密度达到4000株以上,每亩补贴种苗(根、茎)、肥药、人工、机械等2200元。

(4)注意事项:鼓励多户共同经营,共同参与管理,严禁代种、入股等不参与生产管理的形式。

3.林果业

(1)改劣换优:对采用矮化复壮等修剪方式、加强肥水管理等措施维持果园能形成一定产量和效益基础上,在老树行间改栽相同树种新品种,实生苗每株补贴5元,嫁接苗每株补贴10元;利用原有果树实施改接新品种,每接活一根接穗补贴4元。

(2)品质提升:①推广树下(间)自然生草管理模式,保持水土不流失,及时刈割(提供影像资料),每亩补贴200元(放弃管理的荒废园不享受政策)。②实施树下(间)自然生草管理模式1亩以上户可享受割灌机专项补贴1500元(以实际发票金额为准,此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③实施树下(间)自然生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采用控冠分层提干等方式进行修剪、施用有机肥、病虫害防治(喷药、刮树干等)、水保工程等常规管理技术(每项均需提供影像资料),每亩再补贴400元(实施单项技术小于3项的不享受政策)。

4.购买农机具

购置农机具、农用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不包含割灌机、药物除草用具)的,按照实际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总金额以实际发票金额为准且不超过扶持标准,同时,不再享受农机补贴政策,同种类农机具仅限补贴1台套)。

5.乡村旅游业

新改建特色民宿、旅游农家院应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且当年经营。客房内设施齐全,不少于3间(其中至少2间有室内独立卫生间)的补助6000元/户;有住宿房间4间以上(其中至少3间有室内独立卫生间、有独立厨房、客餐厅)的补贴10000元/户。

6.电商业

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办店铺的给予1000元补贴,以本店铺名义销售产品,对每单销售补贴快递费用6 元。

(二)相关要求

由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符合条件户讲清当前政策,征求其意见,根据其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按照本人申请、所在村和乡镇审批同意、报农业农村局备案的工作流程,实施产业到户项目。由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及初步验收,保留相关佐证材料及影像资料(例如:养殖动物及圈舍照片、林果业生产各环节过程照片、农机具购买发票、网上店铺的手续及销售数据等)。

六、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由乡镇政府对符合条件户进行摸底,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的指导下谋划合理可行的产业项目,组织符合条件户向村两委申请,村两委确定无异议,公示后上报乡镇政府。

(二)乡镇初审:乡镇政府经过调查核实,审查合格后,召开会议,无异议后公示,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到产业办。

(三)县级审定:产业办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乡镇组织实施项目。

(四)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政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产业办提出抽验申请,产业办组织会同各行业部门(养殖业、种植业、购买农机具以农业农村局为验收主体;林果业以林草局为验收主体;乡村旅游业以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为验收主体;电商业以发改局为验收主体)进行抽验。抽验以乡镇为单位,按照不少于20%的标准进行抽验,其中低于10户的全部抽验,对乡村旅游、电商发展较少的产业全部抽验。

(五)资金拨付:抽验合格后,拨付到户资金到乡镇政府账户,由乡镇政府拨付到享受政策户账户。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各乡镇、各村要把产业到户项目作为提高产业覆盖率、提高脱贫户和防贫监测户收益的一项重要手段,切实做好统筹协调,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指导。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调度,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动产业到户项目实施落到实处。

(三)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务必实事求是,真干实干。对虚报造假的,通报批评,并报纪委部门追究其责任。

 附件:2022年产业到户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2022年产业到户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孟庆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亚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学申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晓良  县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刘克友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立兴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贾齐明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20个乡镇党委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王  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邵  建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成  员:李金朋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郭鑫伟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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