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包括除臭塔更换废水、猪尿、溢出饮用废水、猪舍清洗废水、出猪台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项目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汇入集污池,部分随猪粪进入异位发酵床进行好氧发酵处理形成有机肥半成品,其余部分经固液分离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初期雨水引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2)废气:项目猪舍的恶臭污染物通过进行干清粪、定期清洗猪舍、加强猪舍通风、绿化、控制饲养密度、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在猪舍排风口设置除臭喷雾装置等措施控制恶臭,为无组织排放;堆粪棚及污水处理系统的固液分离平台、异位发酵床等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生物滴滤塔”等措施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无害化降解机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通过设备自带的除臭设备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系统中的黑膜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后直接火炬燃烧;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厨房油烟通过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声环境:项目通过栏舍隔声,合理安排猪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布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病死猪尸体及分娩胞衣、猪粪及饲料残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畜牧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废脱硫剂、消毒类药剂废包装瓶、一般废包装材料、废UF及RO膜等。其中,生活垃圾及一般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猪粪及饲料残渣部分采用异位发酵床处理形成有机肥半成品资源化利用,其余经固液分离后脱水的猪粪及饲料残渣直接交由农肥生产公司运走作有机肥原料;病死猪采用无害化降解机进行降解,残渣作为肥料外售;污泥交由相关能力的单位清运;畜牧医疗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废脱硫剂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消毒药剂废包装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废UF及RO膜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通过加强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6)环境风险:采取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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