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先打后补”政策?
从2023年5月1日起,怀集县所有规模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补助,简称“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户标准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粤农农规〔2019〕10号)执行。
二、补助的强免病种和畜禽种类。
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子等家禽;
口蹄疫:猪、牛、羊等家畜;
小反刍兽疫:羊。
三、补助数量测算方式。
商品畜禽以出栏畜禽产地检疫的数量为准;
种畜禽数量以出栏仔畜、雏禽产地检疫数进行折算(折算系数:种猪0.06、种鸡0.01、种鸭0.02、种鹅0.05、种牛羊1.0、种鸽0.1)。
四、参考补助单价。
肉鸡0.3元/只,种鸡0.45元/只,蛋鸡0.45元/只/年;肉鸭(鹅)0.6元/只、种鸭(鹅)0.9元/只、蛋鸭(鹅)0.9元/只/年;种鸽0.45元/只;
肉猪2.9元/头,种猪4.35元/头;肉牛13.84元/头,奶牛10.38元/头/年;肉羊4.26元/只。
五、补助资金的申报程序。
规模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向县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提交强制免疫财政补助申请表、申请强制免疫资金补助承诺书、产地检疫证明或核实确认材料、疫苗采购凭证、免疫记录等资料。大型规模场或集团化养殖企业还需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可自行检测或由第三方机构检测)。
六、其他事项。
更详尽事项请参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3〕1号)。
申报受理单位:怀集县畜牧兽医局兽医股
单位地址:怀城街道红卫路13号畜牧水产楼
联系人及电话:龙志坚 (0758)552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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