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项目

建设地点:陆川县滩面镇383国道附近。

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433.25亩;年产出栏生猪13.5万头。建设内容包括高架网床、办公楼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投资:25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530007

联系人:王景龙

联系电话:0771-32991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530007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0771-5881118

邮箱:144277327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评价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阶段主要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论证;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分析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研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专业判断等手段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所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对项目采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区域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②公众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E-mail方式;

(二)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三)写信的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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