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果市2024年春节期间生猪养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平果市2024年春节期间生猪养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平果市委办公室 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果市生猪养殖场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通〔2022〕131号)的文件精神,保障我市生猪养殖规范化,防止污染水源,全力做好平果市绿德村布觉屯泉水污染排查整治,防范出现类似太平镇塘琴屯泉水污染事件,确保农村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督促各生猪养殖企业全面做好生猪养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训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艳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廖胜钊 平果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海燕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忠灵 市水利局局长
石文博 市纪委常委
邓加彦市督考办主任
黄绍琨 市疾控中心主任
黄敏桥 马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闭花兰 新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昌江 果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 震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石国建 坡造镇人民政府镇长
方朝阳 四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道维 旧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敏群 海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 进 凤梧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 军 榜圩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兆丹 同老乡人民政府乡长
蔡 漪 黎明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红钰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三、排查内容
(一)重点核查刚刚出栏、正在出栏或即将出栏的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及台账情况,异位发酵床、环氧发酵蒸发处理设备等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二)对照《关于印发<平果市生猪养殖场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通〔2022〕1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核查合作社、养殖场粪污消纳处置方式、台账及消纳地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开展指导落实整改到位。
(三)对消纳地不足,资源化利用条件有限,对周边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养殖场,推广粪污治理新技术,并动员当前有条件养殖场使用异位发酵床处理养殖粪污或者环氧蒸发,实现养殖过程粪污“零排放”养殖。
(四)重点排查此前采用“零排放”粪污处置模式但未启用转而开展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
(五)重点排查集中处置场所粪污处置及消纳情况。
四、排查方式
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资料、访谈等。
五、排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黄文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林继紧 市水利局干部
陈龙泉 市疾控中心干部
黄 雷 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联络员13877633344)
涉及乡镇:马头镇
第二组
组 长:李 优 平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黄光金 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黄冬琳 市水利局干部
班锦和平果生态环境局干部(联络员18777698062)
涉及乡镇:新安镇、果化镇、旧城镇
第三组
组 长:李尔忺 市水利局龙马水库工程管理所所长
成员:潘玉萍 市疾控中心干部
黄 琳 平果生态环境局干部
黄 锋 市水利局干部(联络员18078613738)
涉及乡镇:坡造镇、四塘镇、黎明乡、同老乡
第四组
组 长:陆壮志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黄炫衡 平果生态环境局干部
方 峥 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干部
陆云肖 市疾控中心干部(联络员15977625047)
涉及乡镇:太平镇、海城乡、榜圩镇、凤梧镇
第五组
组 长:王 丹 市督考办副主任
梁艳 市督考办工作人员
班莹莹 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
工作任务:开展“四不两直”排查有关部门、涉及乡镇生猪养殖规范化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密切配合,认真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对我市辖区内生猪养殖环境保护问题进行再次深度整改排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档案管理要求将我市辖区工作部署、行动的相关工作文件、资料以及各类核实、查处情况整理成册归档备查,做到一场一档,以备排查组检查。
(三)本次生猪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统筹起本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成员要加强配合,通力合作。
(四)对于本次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养殖场或者与之合作的养殖公司进行约谈并通报。
七、机制保障
(一)各有关乡(镇)在排查组统筹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二)建立信息跟进与反馈机制。各组负责对各项工作任务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和市直部门。
(三)严肃纪律,确保落实。排查工作开展期间,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四)请市公车办做好本次排查工作的用车保障。
附表:平果市生猪养殖场排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