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人居环境提升和生猪养殖的矛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生猪环保养殖,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针对村内生猪养殖存在的各种弊端,深入开展生猪环保养殖工作,根据村内、村外养殖现状,村内必须推进生猪环保垫料养殖,村外可以采用干清粪方式,但必须建设与养殖面积相配套的沉淀池、储粪场,必须雨污分流,实现养殖环境根本性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各工作区、各村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生猪养殖污染实施治理。

(二)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生猪养殖场(户)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入。

(三)疏堵结合,总量控制原则。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四)突出重点,分类施治原则。对村内及村周边的养殖户要率先整治。因地制宜,分类施治,确保整治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所有生猪养殖场(户)于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改造达标,粪污零排放。大庄、杨坡2处兽医站定期到村居对生猪环保养殖技术、环保垫料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

(二)所有养猪场(户)不得用水冲式清粪,一律实行环保垫料养殖或干清粪(村外),不得设粪污外排口。

(三)实行准养制度,改造达标的养猪场(户)经验收合格取得准养证明方可继续养殖;10月31日之后改造仍不达标的不得继续养殖,必须立即停养清栏,若继续养殖,镇整治办要组织人员给予停水断电,拒不配合有关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强行拆除。

(四)各村要设1名监督员,监督养殖场(户)整改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整改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对验收合格取得准养证明的养殖场(户),镇整治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私乱排污的,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四、奖惩措施

(一)镇政府将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各村居必须不等不靠,抓紧督促生猪养殖户进行改造。纳入对工作区、村居的综合考核。对按期完不成任务的工作区及村居,相关责任人员要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完成治理。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弄虚作假、消极拖延、被动应付的,将对村主职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将成绩记入村年终综合考核成绩。

(二)对生猪养殖户率先实行环保养殖的根据存栏大小、改造质量程度,2020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后给予每户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

(三)对于积极改造的养殖户兽医站优先给予技术指导,优先给予提供检疫,验收合格后发放准养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生猪环保养殖工作的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认真履职,形成工作合力。各工作区书记是辖区主要责任人,各村主职干部为本村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生猪环保养殖负总责。

(二)强化督导,加强调度。实行倒销号、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各工作区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每周将本辖区生猪环保养殖工作的开展情况登记台账,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各工作区畜禽污染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探讨推进措施。

(三)加强执法,形成合力。对不按要求进行生猪环保养殖的场户,镇政府将会同国土、建设、供电、执法、农业、环保、畜牧等有关部门对养殖场(户)实施联合执法,予以拆除取缔。

附件:1.大庄镇生猪环保养殖工作领导小组

2.生猪养殖环保垫料改造要求及标准

3.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及标准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附件1

大庄镇生猪环保养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振学 党委副书记、镇长兼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牛纪善 人大主席

成 员:杨传启 主任科员

尹永艳 组织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高 山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王 凯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胡 伟 副镇长

高 芹 副镇长

刘兰香 副镇长

左文鲁 党政组织办副主任

刘春玉 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兼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高发一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张明柱 大庄派出所所长

杨洪坤 杨坡派出所所长

陈克明 环保办主任

宋善友 大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刘明胜 杨坡畜牧兽医站站长

李文涛 大庄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畜禽整治办,王凯兼任办公室主任,左文鲁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为宋善友、刘明胜。

附件2

生猪养殖环保垫料改造要求及标准

 

1、猪舍布局母猪是生产的基础,居高燥向阳上风向,依次建产仔舍、育成舍、育肥舍和隔离圈等,按用途分区建设。场区排水要通畅,防止积水造成垫料浸水霉烂,猪场闲置区种植牧草和植树绿化。

2、采食台根据地势,通道及采食台抬高,预留发酵垫料区,采食台与发酵床面积按1:3,地势高燥的可将发酵床适当下挖,落差0.3—0.5m,底面压实不须硬化。采食台拉毛面防滑,靠垫料侧稍内斜面,便于尿液内流及台面清理。圈舍自动饮水嘴下设地漏,通往外下水道;保证饲料和饮水持续供给,猪群生长发育才均匀。

3、护栏栏圈用35#厚壁钢管焊接隔离,高度1.2m,竖向使用,间隔12cm。不宜使用实墙隔离,实墙不利通风,易造成猪群生疏咬架。采食台及窗栏的横栏要离开底面3-5cm,便于清理积垢,高度以插不进猪嘴巴为宜,发酵床处护栏中间加固,离底面30cm。

4、原料锯末、稻壳或农作物秸秆粉碎,益生菌制剂。锯末为原木锯末,不能使用复合板加工再生料。国产EM液物美价廉,效果可靠,每立方垫料可以使用1L。纯稻壳太疏松,纯锯末太沉实,可配合使用粉碎的棉柴、刨花、花生壳等复合垫料,玉米秸、麦穰等秸秆易腐烂结块,寿命较短。

5、垫料制作垫料原料均匀铺设地面,按比例喷撒益生菌制剂,使用旋耕机或人工翻耙即可。铺设厚度根据猪群和重复利用情况确定,断奶仔猪20-50cm,体重60kg以上的育肥猪的排泄量较大,铺设厚度建议50-80cm。粉碎的玉米秸、麦穰等农作物秸秆能就地取材,资源丰富,价格低廉,可以作为一次性垫料使用,厚度20-30cm。为避免扬尘,可以洒水翻耙,但湿度不宜过大。

6、垫料维护垫料填圈后,要稍低于台面,隔日就可进猪,进圈前的隔离、驱虫和免疫注射是必要的,通道、采食台,运动场要定期消毒。每3-5天要对排泄物进行撒布掩埋和翻耙,以利排泄物分解。要特别注意通风除湿,夏季垫料厚度可适当减小,猪的排泄量较少,垫料太干时,可适当洒水调制湿度,及时剔除垫料中的结块。

7、垫料淘汰和更新垫料使用寿命,受使用强度和饲养密度影响,排泄物多,使用期限就相应缩短,玉米秸、麦穰等可以在猪出栏后一次性清理;锯末稻壳等也可以重复多批次使用。生猪转圈或出栏后,彻底深翻,继续使用;重复使用多次的垫料颜色变暗,质地沉实,降解效率下降,需要淘汰;益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淘汰的垫料对环境生态不构成任何污染,是优质有机肥,不烧苗、不生虫、肥效长,深得菜农欢迎。

附件3

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及标准

一、总体要求

1.畜禽养殖场户必须采用干清粪或环保垫料方式,场区雨污分流,不准设排放口外排废水。

2.所建沉淀池、储粪场必须防雨防渗防溢,废水、废渣严禁随意外排、丢弃;沼气池产生的沼渣、沼液必须综合利用。

3.标准化养殖场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配套治污设施并达标排放;无环评的,必须补办环评手续。

4、环保垫料养殖圈舍,垫料必须达到养殖要求(80公分以上)。

5、为确保人畜安全,沼气池、沉淀池周围要设立警示牌并加装防护设施。

二、沼气池、沉淀池、储粪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1.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需建设不少于80立方米的沼气池、80立方米的沉淀池和50平方米的储粪场。生猪存栏每增加50头,沼气池、沉淀池、储粪场相应的分别增加20立方米、20立方米、10平方米。

2.生猪存栏达到50头(或母猪5头)的规模户,要配套建设20立方米的沼气池(或者20立方米的沉淀池)和20平方米的防溢防雨防渗漏储粪场,生猪存栏规模每增加50头(或母猪存栏增加5头),沼气池(或沉淀池)、储粪场也要相应地分别增加20立方米和10平方米。

3.生猪存栏50头以下(或母猪5头以下)的养殖户,也要配套建设相应的沉淀池和储粪场,生猪存栏每10头(或母猪1头)需建设4立方米沉淀池和4平方米储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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