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生猪复产保供任务艰巨,非法调运生猪情况屡禁不止,近期省内出现起在违规调运生猪中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情况,给非洲猪瘟防控、生猪复产造成重大风险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工作,根据《南部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关于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当前非洲猪瘟防控严峻形势下,强化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建立以镇为单位、责任落实到村组及重点场所的非洲猪瘟防控“3+3+1”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户到点的“行政+技术”的监管网络,严密防范非法调运生猪、“炒猪”“洗猪”等行为在基层发生,为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保护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完成复产保供硬任务打牢坚实基础。
二、网格构成与职责
按照动物防疫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在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领导下,以镇为防控作战单位,建立 “3+3+1”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监管体系(即: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管理+规模养殖场、屠宰环节、市场及餐饮等重点场所网格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员:由县级领导干部组成,采取对我镇全覆盖分片包乡镇(街道)督战的形式,负责对全镇的生猪养殖场(户)非洲猪瘟防控监管,掌握生猪生产经营动态、开展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协调对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向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落实一名联络员协助一级网格员开展工作。
二级网格员:由我镇党政领导干部及驻村干部采取全覆盖分片包村督战的形式,负责对所包村生猪养殖场 (户)非洲猪瘟防控监管,收集掌握村组生猪生产经营动态、开展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协助对违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引导,向上级网格员报告相关情况。
三级网格员:由村组干部组成,采取对全村所有村民小组全覆盖分片包组包干的形式,负责对所包村组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动态了解掌握生猪买卖和发病死亡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网格员报告。
生猪规模养殖场网格员:由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对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包场,负责指导所包生猪规模养殖场非洲猪瘟防控,核实生猪生产经营动态,协助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向二级网格员报告相关情况。
屠宰环节网格员:由屠宰厂(场)镇畜牧兽医站驻场官方兽医负责,全覆盖管理,由驻厂(场)官方兽医任网格员,负责驻场屠宰企业的非洲猪瘟防控监管,核查生猪来源、企业生
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等情况,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异常情况。
市场及餐饮等重点场所网格员: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网格员,对全镇所有市场、餐饮等重点场所全覆盖管理,负责督促检查所包肉类交易市场、超市、餐饮服务企业等猪肉及产品流通、生产加工环节的非洲猪瘟防控,对违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异常情况。
三、监管内容
(一)养殖环节网格管理内容
1.基本情况摸底:包括生猪养殖场(户)名称、地址、 养殖类型(种猪、仔猪、商品猪)、存栏规模等内容。
2.生产变动情况:包括生猪存出栏变动情况;购进和销售是否符合规定(办理检疫合格证明),特别对购入生猪要重点进行了解掌握,对外省购入生猪要严格查验是否具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出现病死猪情况是否按规定报告和规范处置等内容。
3.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养殖场“八册”、“九制度”建立情况;消毒制度落实情况;“一场一策”制定情况;强制免疫实施情况;严禁泔水喂猪落实情况;补栏仔猪种猪是否符合调
运规定,是否严格执行落地检疫和隔离观察制度;出售生猪是否严格制定申报检疫制度等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工作信息。首次监管要对养殖情况进行基础情况摸底汇总,之后有变动情况立即报告。
(二)屠宰环节网格管理内容
1.生猪来源情况:入场生猪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入场查验产地检疫证明真伪,证物是否相符。
2.非洲猪瘟自检情况:非洲猪瘟自检是否按相关要求执行、有无检测疑似阳性、是否留样备查等。
3.屠宰经营情况:待宰圈待宰生猪健康状况,待宰生猪数量与入场数量、准宰数、生猪产品数量相互是否吻合等。
4.防疫制度执行情况:“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
一休宰”制度执行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5.肉品品质检验和瘦肉精检测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瘦肉精监测自检与抽检结果是否为阴性。
6.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是否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且设备运行正常(或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处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并如实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驻场官方兽医要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工作信息,在巡查时,若发现证物不符、伪造检疫证明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县农业农村局。
(三)市场、餐饮等重点场所网格监管内容
1.猪肉及产品流通、加工环节的重点场所监管内容
(1)猪肉及产品加工环节:督促肉制品加工企业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和进货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制度,严禁使用缺少“两证两章一报告”的生猪产品原料。
(2)猪肉及产品流通环节: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冻库等经营企业(户)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和“两证两章一报告”准入制度。严禁“两证两章”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3)餐饮环节:督促餐馆、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毒制度,不得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2.餐厨剩余物监管内容
(1)基本情况摸底:对城区所有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摸排,动态掌握餐饮服务企业餐厨剩余物的处理方式、去向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2)餐厨剩余物处置情况:指导各餐饮服务企业做好餐厨剩余物处置,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剩余物数量、去向、消毒等内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剩余物、将餐厨剩余物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不按照《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相关要求餐厨剩余物、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或者使用的餐饮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餐厨剩余物流入生猪养殖环节。市场、餐饮等重点场所网格员要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工作信息,在巡查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立即报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巡查督查机制。镇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办公室每年要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或双随机),各级网格员按监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员对下级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级网格员和二级网格员要对本级网格中相关部门非洲猪瘟防控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定期会商制度。定期会商研究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
(三)清单管理制度。日常督查检查过程中要突出问题导向,按照“谁督查检查、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同时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帮助督查对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片监管、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落实网格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责任。
(二)及时报送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专人每月 28 日上报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至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办公室。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生猪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猪肉及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等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镇级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人对网格内非洲猪瘟防控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网格管理中报告问题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核查销号。对网格员及官方兽医等防疫检疫人员的履职不力、甚至参与“洗猪”“炒猪”等行为的,要坚决予以严查严处。
附件:1. 花罐镇非洲猪瘟防控二、三级网格员安排表
2.花罐镇生猪规模养殖场网格员包场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