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鸡西市城子河区一养殖场场所有的400头小肥猪、200头二元小母猪的公告
(第一次)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15日10时至2023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467/1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序号 | 品种 | 单价(元/头) | 数量(头) | 备注 | 合计(元) |
1 | 小肥猪 | 500 | 400 |
| 200000 |
2 | 二元小母猪 | 620 | 200 |
| 124000 |
| 合计 | 324000 |
本次拍卖均为仔猪,重量为7公斤-15公斤左右,小肥猪15公斤以内,为每头500元,二元小母猪15公斤以内为每头620元,上述超出15公斤的仔猪,小肥猪每公斤增加10元,二元小母猪每公斤增加14元。实际费用以每头仔猪的重量为准,运输及装卸的费用自行承担,请详细阅读并理解此内容方可竞拍。
一、(1)养殖场所有的200头二元小母猪,每头价格为620元,拍卖起拍价格为124 000元,保证金:10 000元,加价:200元;
(2)养殖场所有的400头小肥猪,每头价格为500元,拍卖起拍价格为200 000元,保证金:20 000元,加价: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下沉。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活畜牲畜,属于法院查封财产,但未进行扣押,故其数量不变控,其自身的生物状态、物理形态、生存状况等,处于动态变化中,所有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数量(公斤数、头数、生存状态)均以拍卖成交后现场实际交付时过磅称重为准,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5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城子河支行营业室,账号:0907 0205 2926 4000 837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67-2437089(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