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对象
腊香猪。
(二)原料来源
1.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按生产技术规程饲养的香猪。
2.饲养:
(1)场地:以圈养为主,每头母猪必须有5平方米以上的饲养场地和足够的运动场地。
(2)饲料:母猪以当地的野菜、青饲料和稻谷糠等青粗饲料为主,适当补给以玉米、黄豆、石粉等精料和矿物质;商品小猪补料除喂当地鲜嫩的野菜、青饲料外,并按下列配方配制压缩颗粒料统一补给。补料配方为:玉米50%、麸皮18%、黄豆或竹豆15%、花生麸10%、石粉1.7%、食盐0.3%、奶粉5%。
(3)饲养方法:一日三餐生喂。先给青料后给干料,自由饮用原产地干净的井水和河水。
(4)饲养安全:禁止使用被污染的水和饲料,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兽药,禁止使用生长激素,禁止使用预混料、添加剂、骨肉粉和鱼粉。
巴马香猪外貌清秀,个体矮、小、短、圆。主要表现为两头黑、中间白,部分个体背腰部稍带黑斑,额头有白线或倒三角型白斑,俗称“两头乌”。巴马香猪早熟,外貌清秀,体型矮、小、短、圆;饲养粗放,适应性和抗病能力强;成年个体45千克左右,种母猪一般利用年限为8年,长可达14年。巴马腊猪肉色泽鲜亮,肉质柔嫩,香醇爽口,荤而不腻,不腥不腻,不滑不膻,鲜嫩芳香,深受美食者喜爱。
巴马香猪形态可爱有趣,成年巴马香猪一般有60斤左右,小型的巴马香猪也可以作为宠物猪进行饲养,只是需要控制一定的饮食,仔猪饲养到5~7周龄后,就可作为烤猪原料上市,此时就应及时出栏;如果作种猪和一般商品猪出售,出栏时间可根据市场而定,但饲养时间不宜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