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句容实际,经研究,贴息政策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贴息对象:在句容市内注册并在省内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的设计年出栏 1000头以上取得畜禽养殖代码的规模猪场。

2.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养殖场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猪生产流动资金。

4.贴息比例: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资金由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生猪稳产保供资金中据实安排。

5.贴息流程:①镇(街道、管委会)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对辖区内设计年出栏 1000头以上取得畜禽养殖代码的规模猪场的贷款情况进行摸排。②企业申报,申请贴息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复印件,其中贷款合同未注明用途的需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用途证明;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银行代扣贷款利息回单和银行对账单复印件;用于证明贷款用途的其他相关凭证材料(合同、发票、流水、支出等);养殖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③镇(街道、管委会)审核,镇(街道、管委会)对申报企业的主体资格、贷款真实性、贷款用途、贴息金额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等申报材料于4月2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④市级复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填写《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县级审核表》(见附件3)。⑤资金拨付,市财政部门根据复核意见,及时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企业。

6.有关要求: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加强政策宣传,公开申报要求、贴息范围和贴息标准等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自愿申报。

联系人:赵宇瑞,联系电话:87356307


句容市农业农村局 句容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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